2019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谢某、王某、袁某、韩某等人在未经“桃花姬”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制作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阿胶糕并对外销售共计1900余盒,销售金额共计14.3万元。期间,袁某、韩某还各自经营网店对外销售上述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阿胶糕并获利。
2019年8月,公安机关在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查获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成品、阿胶糕体、包装盒及薄膜封口机、刻印机、标识机等物,价值共计9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六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六人提起公诉。
自上海市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好涉食品药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办理工作,始终保持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酒、假食品犯罪行为,严肃办理假冒“桃花姬”品牌阿胶糕、“五粮液”品牌白酒等食药案件,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深入践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打击效果与打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