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36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
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开心果(烘炒类),标称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烘炒类),标称合肥点个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开心果(烘炒类)。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标称山东省乳山市金果花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四牌楼店经销的麻辣花生,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