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93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出微生物、兽药、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东莞市虎门惠联日用品店 销售的标称安龙县万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鸡爪,深圳市鸿大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腾远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广州市海珠区秋玉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和县太阳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泡凤爪(辐照食品),广东宝家康药业有限公司牛利岗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能量堡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能量堡垒牌钙维生素C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腾兴超市销售的标称温州兴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猪蹄,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珠海市吾尔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富一山泉饮用纯净水,标称珠海汪之洋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喜洋洋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虎门新方悦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爽口芒果,东莞市虎门新天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爽口芒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韶关市信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佳腌料(微辣)(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批次产品不是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2019年7月18日和2019年7月19日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销售的鱿鱼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食品中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由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中最大限量为2.0(去除内脏)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5批次食品存在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存在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广州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的标称荷泽义道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香辣小腿王和酱卤鸭腿(小腿王),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侨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瑞洪兴腌制厂生产的地都洪兴咸菜,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侨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同旺食品厂生产的潮汕咸菜,东莞市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富金利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熟肉制品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导致。
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乐福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6日和2018年10月6日生产的长春酒,惠州市大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蓬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邂遇白兰地,梅州市客天下农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梅州市客家天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姜酒,深圳市星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上喜庄腰酒和十全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导致不达标,或是产品包装不严密或运输贮存不当造成酒精挥发损失。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惠州市美多实业有限公司大岭店销售的金昌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