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第5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饼干、豆制品,共计156批次,其中合格153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1%。不合格样品为酒类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天津市东丽区文飞白条鸡经营部销售的鸡胗(其他禽副产品),氯霉素检出值为8.89μg/kg。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还有1批次天津市海河春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河人家酒(42%vol),酒精度不达标。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此外,还有1批次天津市武清区梅炳松便利店销售的天津蒙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壳酥(炭烧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从严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