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4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29类1155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18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超标、质量指标等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有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饮料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临沂市临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桃源物业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纯净水,临沂市临沂巴马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临沂市玉康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康泉饮用纯净水,威海市文登区忠竹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威海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昆嵛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新合作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世纪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奶加钙核桃粉(复合),寿光市山东赛维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品维什锦水果脆片,荣成市可麦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蹄,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祥和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滕州市裴玲玲龙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素椒盐月饼,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潍坊市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烘炒葵花籽(烘炒类)中霉菌项目不合格。滨州市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金凤爪(即食海蜇)和1批次七星花丝(即食海蜇)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 Al 计)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食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多批次糕点、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抽检显示,有1批次糕点和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2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威海市威海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花饽饽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日照市东港区乃兵早餐店生产的1批次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威海市文登区西浪暖零售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德州市临邑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板栗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枣庄市枣庄金鏊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煎饼(芝麻味)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少量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或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滕州市东郭镇全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滕州市金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青岛市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黄岛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乔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黄鸡中土霉素项目不合格。济宁市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米中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