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查获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食盐案。
11月6日,根据举报线索,晋中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位于榆次区乌金山镇峪头村某贸易公司调味品仓库内,查获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长舟牌”500克加碘及未加碘精制盐,共计39.5吨。当事人姬某某在没有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情况下,自今年4月份开始,以虚假的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员工身份,在晋中市食盐市场大肆进行食盐批发。该案违反了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批发销售食盐,扰乱盐业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且非法经营食盐数量达39.5吨,情节严重,此案现已移交公安部门。
随着食盐体制改革与实施,食盐专营市场乱象丛生,非法批发经营食盐的行为有所抬头,不合格食盐、劣质盐也趁机进入市场。综合执法队将继续严厉查处制贩假盐、非法经营食盐等涉盐违法犯罪案件,有力保障全市和周边地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