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类食品5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1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
饮料不合格1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饮料不合格11批次,分别为阳朔县大西街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姜茶(固体饮料)”,阳朔县城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柠檬姜茶固体饮料”,博白县兴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博白县十二哥杨桃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哥杨桃水凉茶”,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生产的“混合型果味饮料”、“百香果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生产的“草莓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菌落总数不合格;百色市右江区金钲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岑溪市俊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牛乳饮品”,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不合格;百色市右江区美佳乐超市南大世纪广场店销售的3批次标称由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不合格项目均为溴酸盐不合格;巴马寿乡大众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巴马山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珍泉?(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蛋白质属于品质指标,是衡量冷冻饮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饮料样品中蛋白质含量为0.50g/100g,不符合规定值≥1.0g/100g要求;产品中蛋白质来源于含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或者为降低成本故意降低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一个特征性指标,足够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够使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作用,饮用后比较爽口。饮料存在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包装过程控制不当,存在慢性漏气现象,或可能是运输、储存条件不佳造成缓释漏气。
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
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超标,分别为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家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螺蛳粉”,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南宁市韩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南宁老友粉”,南宁市霞金米粉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品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娘传奇方便螺蛳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萝卜丁)”,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萝卜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辣酱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五香榨菜)”,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餐饮食品样品存在超限量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其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味道而超限量使用甜味剂。
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是食品添加剂,主要起防腐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本次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发现有2批次样品超限量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1批次样品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情况;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使用时未准确计量。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阳朔县白沙桃花源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市金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果茶”,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