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食盐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两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6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2批次食盐,不合格项目涉及碘含量不合格,分别为临沂市沂南县晓晴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第一盐场生产的1批次加碘日晒盐;泰安市东平县吴丹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东营市山东省广饶明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藻盐。
碘是人体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主要功能是参与甲状腺素的形成,是甲状腺发挥功能的元素。食盐中碘含量不足的原因可能一是个别盐厂生产碘盐过程中加入碘剂不匀或不足量,二是碘盐的包装、存放不密闭造成碘在潮湿、高湿环境中从碘盐中析出丢失。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