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1件,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84家,责令停产停业24家,移送司法机关21件,罚没款共计337.32万元。
据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银川市公安局破获生产销售假冒名酒案,共查扣用于制造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的原料酒200余箱、设备1台以及大量制假包装材料,涉案价值约42万元;银川市西夏区斟善堂保健品店向消费者宣称其产品“几乎被用于调理治疗任何疾病,无药可与其相比”,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被罚款1万元;贺兰县海鹏水产品养殖合作社的乌鱼样品氧氟沙星检验值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对查扣的该合作社3670公斤不合格乌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处以2万元罚款。
此外,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用油案;宁夏食汇天下商务有限公司销售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惠农区柠檬联创配送中心公示的餐饮服务菜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等,也被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通报典型案例的目的既是为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也是希望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