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饮料、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3类食品1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5批次饮料,不合格原因为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分别为标称彬州康之涧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1.3L/桶饮用纯净水,标称陕西省石泉县珍珠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8.9L/桶珍珠泉饮用纯净水,标称神木市钰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标称彬州林森大自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大自然包装饮用水,标称安康市今安康饮用水厂生产的18.9L/桶优质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咸阳、安康、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