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6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4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超标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超标,分别为李兰销售的爬爬虾,黔江区旭晋超市沙坝店销售的韭菜,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巴南区青岗湾分公司销售的重庆祥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韭菜,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川商都分公司销售的二青条(尖椒),重庆市芳洲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二青条尖椒,璧山区永嘉大道胡彦三辉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超标。
镉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暴露可导致肾和骨骼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0.05mg/kg;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石坪桥分公司销售的香蕉,重庆市梁平区全购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丰都县名城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超标;黄朝林销售的吴权生产的芹菜,毒死蜱超标。
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可用于小麦、花生、水稻、蔬菜、果树、烟草、茶树、观赏植物、草坪等各种作物病害的防治。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有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秀山县港湾海鲜批发部销售的多宝鱼,李建销售的多宝鱼(活体),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江津区闽汇海鲜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龚仁华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非食用物质,分别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龙溪武陵路分公司销售的黑鱼,张建华销售的黄腊丁,孔雀石绿不合格;荣昌区昌州街道孟锦食品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