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记者朱嘉明报道:10月25日,南昌多人在食用江西卡拉多食品有限公司制售的食品后出现疑似食品中毒现象。截至27日14时,南昌全市多家医院共接收疑似食物中毒50例,初步推断疑似食用卡拉多“爆浆松松”和“流心泡芙”所致。目前,南昌卡拉多64家门店中,已关闭涉事9家门店,正常营业门店已全面下架冷加工类西点蛋糕,仅保留部分热加工类现烤面包。卡拉多公司公布的食品中毒原因系机器设备故障引发一说,引发业界质疑。在中国食品领域享有盛名的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就直言不讳表示,卡拉多事件有“甩锅”机器设备故障的可能,沙门氏菌超标,暴露出卡拉多在食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中的重大纰漏。
问题西点如何诞生?
10月25日是个周五,卡拉多预计门店客流量较大,决定在部分门店进行促销,作为新品的“爆浆松松”也纳入了促销活动。
这天,由于预估销售量较大,卡拉多将一个批次的冷加工类产品原材料从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的工厂送往各门店,由各门店制作加工为成品满足销售需求。
据卡拉多工作人员透露,涉事两款产品“爆浆松松”和“流心泡芙”共用原材料制作其中间夹层,而夹层正是这两款产品的风味核心,即产品名称中的“爆浆”和“流心”,此次受到“沙门氏菌”污染也就在这里。
这一批次原材料到达各家门店后,部分“等米下锅”的门店当日即开始使用,卡拉多南大店即在其列。该门店用新一批次原材料制作的“爆浆松松”销往南昌大学设计院后,当日,设计院员工即出现集体食品中毒症状。 10月26日,卡拉多收到消费者反映,通知下架相关产品;同日,市场监管部门也收到多例投诉。从受害消费者的购买情况来看,仍有不少消费者在10月26日购买到了相关产品。
“中毒门”暴露质量内控重大纰漏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指出,沙门氏菌超标,暴露出卡拉多在食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中的重大纰漏。
公开资料显示,感染沙门氏菌的人或带菌人畜的粪便污染食品,可使人发生食物中毒。是制作、运输过程中的员工感染了沙门氏菌污染了这一批次原材料,还是感染了沙门氏菌的人畜粪便导致的污染?记者日前向卡拉多求证,并未获得正面答复。
朱丹蓬说,但从卡拉多于31日凌晨发布的公开信来看,卡拉多所指“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故障而造成的产品沙门氏菌超标”很可能是由于机器设备的清洗、消毒没有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去实施导致的,“如果严格按标准去做,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朱丹蓬表示,“若设备没有按标准严格进行清洗、消毒,就会有食物残留在设备上,比如,吸引老鼠、蟑螂等而导致沙门氏菌感染,进而这个菌种会在机器设备上大量繁殖导致食品污染”。
朱丹蓬认为,机器设备无法为此次事件“背锅”,问题根源不排除是人为因素导致。据了解,卡拉多目前正在进行此次事件所涉沙门氏菌潜伏期及对身体副作用的研究,并将于近日公布相关报告。
不排除未来品牌“改头换面”
卡拉多工作人员称,11月1日起,卡拉多已有赔付小组与此次事件中的受害消费者逐一商谈赔偿事宜。
据了解,赔偿主要包括相关医疗花销、误工费、交通费、慰问金等,每个人的赔偿方案可能都不一样。此外,若消费者无法提供购物小票作为佐证,可以向卡拉多提供购买时间和门店地址,相关人员将依据门店监控录像确定购买事实,并进行赔付。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松华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求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其中,惩罚性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为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受害者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桂松华称,可以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其他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申请组织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就在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现死亡病例,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依法从重从严。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对卡拉多品牌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且此影响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不排除未来卡拉多由于品牌修复受阻而“改头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