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19类食品634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1批次。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禁用药物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2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仙桃黄金大道分店销售的芹菜(抽样日期:2019-07-18)检出毒死蜱超标;通山县胖东来玛特超市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07-25)检出腐霉利超标。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的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4批次样品检出禁用药物,分别为:沙市区文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抽样日期:2019-08-15)、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京山翰林华府店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9-07-18)检出氧氟沙星;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店销售的牛腩(牛肉)(抽样日期:2019-07-26)和牛肉(抽样日期:2019-07-26)检出克伦特罗。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牧生产,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洪湖市利百家超市销售的土鸡蛋(抽样日期:2019-08-12),该样品检出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糕点检出酸价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糕点检出酸价超标,分别为:通山县家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嘉乐轩食品厂生产的栗子麻酥糖(熟粉糕点)(生产日期:2019-05-01)、天门市欢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喜悦食品厂生产的香香小面包(生产日期:2019-07-01)。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5.0 mg/g。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
不合格样品中,还有1批次饮料、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不合格饮料为:孝南区天峰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天峰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07-23),该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空气、水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水源水受污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回收桶清洗消毒有缺陷。
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为:襄阳市香甜甜食品厂生产的二阳飘襄手工锅巴(麻辣味)(生产日期:2019-07-17),该样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荆州、荆门、孝感、天门、仙桃、襄阳、咸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