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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蟹绳重约半斤!厦门一家餐饮店被立案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获悉,国庆前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监管所继续开展螃蟹邦大绳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共计水产品经营户84家次。翔安大嶝旅游市场一家餐饮店,因销售超标绳子捆绑的螃蟹,被立案查处。
  记者近日获悉,国庆前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监管所继续开展螃蟹邦大绳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共计水产品经营户84家次。翔安大嶝旅游市场一家餐饮店,因销售超标绳子捆绑的螃蟹,被立案查处。

  为严厉打击水产品称重环节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翔安区新店监管所迅速开展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辖区水产品商家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合理的螃蟹捆扎绳及“诚信筐”;使用安全合格塑料购物袋,并要求各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水产品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

  专项检查期间,翔安区新店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翔安大嶝旅游市场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家餐饮店的海鲜池里发现发现了9只过度使用红色绳子捆绑的螃蟹。执法人员随机挑选1只带绳螃蟹称重,总重量为1.29斤,其中螃蟹重量为0.8斤,绳子重量0.49斤,绳子约占螃蟹重量的38%。如此计算,消费者所购买的螃蟹,竟有1/3是在买绳子。

  翔安区新店监管所认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严禁销售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的产品。该餐饮店海鲜池螃蟹捆扎绳的重量已超过自重5%的合理范围,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店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销售上述涉嫌违规水产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翔安区新店监管所提醒水产品商家要依法守信,文明经营,公平竞争,共同建立健康和谐的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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