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5类食品28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氨基酸态氮指标。
2批次食品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钟山区澳洲肥牛捞捞锅餐饮店销售的炸花生,都匀市龚得包餐饮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造成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采购时未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或原料的采收和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受到黄曲霉霉菌污染、产毒;也可能是产品加工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
还有1批次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千里山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千里山生态鸭(微辣血浆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食品中的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平塘县大润发惠民超市销售的标称大方县琼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方晒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产品的品质指标,能反映产品鲜味的程度。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类产品的风味。《甜面酱》(SB/T 10296-2009)中规定,甜面酱的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得低于0.3g/100g。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产品要求的发酵时间,或产品配方存在缺陷问题;还可能是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毕节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