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糕点、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10类食品5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饮料不合格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有9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69.2%,涉及4批次糕点和5批次饮料。分别为留坝县新雅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汉中市汉台区汉冠食品厂生产的450g/盒手工桃酥,菌落总数超标;伊琳清真食品工厂店(经营者为西安伊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淘宝平台(网站)销售的标称西安伊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真伊纳滋牌400克/盒绿豆糕,霉菌超标;蒲城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渭南市华州区爱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华牌400克/袋鸡蛋小麻花,大肠菌群、霉菌超标;真百味美食连锁(经营者为西安霍环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平台(网站)销售的标称西安伊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真伊纳滋牌400克/盒绿豆糕,霉菌超标;标称咸阳武功天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天露饮用纯净水,标称咸阳武功太子龙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包装饮用水,标称兴平市益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标称宝鸡好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心情牌18.9L/桶包装饮用水,标称陕西恒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n=5,c=2,m=10000,M=100000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 。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霉菌超标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并可能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体健康。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n=5,c=2,m=10,M=100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此外,还有4批次淀粉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新亿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宝鸡市龙翔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盈龙翔牌300克/袋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19-06-09),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新亿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宝鸡市龙翔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盈龙翔牌300克/袋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19-06-02),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新亿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攀峰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春雨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攀峰顺达+图形)牌200克/袋蕨根粉丝,山阳县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西安攀峰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春雨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攀峰顺达+图形)牌200克/袋蕨根粉丝。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干样品)铝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所致,反映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薄弱。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汉中、西安、渭南、咸阳、宝鸡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汉中、西安、渭南、咸阳、宝鸡、商洛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