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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这17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五大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7
核心提示:9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等13类食品1198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7批次,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五大类。
    9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等13类食品1198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7批次,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五大类。
 
  糕点检出过氧化值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其中,3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云梦孝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生产日期:2019-05-01)、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京山翰林华府店销售的标称太仓利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云片糕(生产日期:2019-05-23)、湖北陈小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石头(烘烤糕点)(生产日期:2019-07-01)。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
 
  还有4批次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石首市密思可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可松(糕点)(生产日期:2019-06-25)、香橙酥(生产日期:2019-06-25)、石头酥(生产日期:2019-06-25)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荆州开发区天廊超市销售的标称荆州市康发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19-05-18)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两项超标。
 
  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焙烤食品中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食用农产品中检出禁用药物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禁用药物。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氧氟沙星,分别为:潜江市惠美家商贸有限公司总口店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9-07-10)、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文化宫店销售的黑鱼(抽样日期:2019-07-24)、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荆门店销售的黑鱼(财鱼)(抽样日期:2019-07-24)。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还有3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为:竹溪县佳福园优选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抽样日期:2019-07-10)、黄豆芽(抽样日期:2019-07-10);京山市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绿豆芽(抽样日期:2019-07-17)。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料检出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襄阳怡佳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世纪饮用纯净水(大桶水)(生产日期:2019-07-04)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可能存在健康风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n=5,c=0,m=0CFU/250mL的要求。
 
  还有1批次为:湖北贵海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今谷豆奶(生产日期:2019-03-18),该样品检出蛋白质未达标。
 
  蛋白质是饮料中的主要营养成分,也是品质指标之一。《GB/T 30885-2014 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规定,原浆豆奶、调制豆奶、发酵豆奶中蛋白质应≥2.0g/100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酒类和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湖北楚天传媒珍珠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液酒(窖藏酒)(生产日期:2016-02-16)检出甜蜜素;武汉市永嘉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鑫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李果(生产日期:2018-09-10)检出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襄阳、荆州、荆门、孝感、潜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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