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该局于2019年7-8月组织对本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557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445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9470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8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兽药残留。
8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分别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普发商店销售的黄花菜干;深圳市龙岗区爱联金万乐福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四川彭州广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鲍菇(食用菌制品)(型号规格等级: 180克/瓶 批号: 2019.01.14);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家好宜多商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生产的潮州咸菜(型号规格等级:225克/包 批号:2019.06.28);深圳市南山区继成兴商行销售的干枸杞。上述样品中的黄花菜干还检出铅超标。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食用菌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1 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g/kg,水果干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1g/kg。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蔬菜制品中的铅应≤0.1/(1-脱水率)(mg/kg)。
另外,还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深圳市福田区壹丰巢便利店销售的开胃山楂(型号规格等级:200克/瓶 批号: 2019.06.03)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嘉豪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尤溪县熟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香辣味)(型号规格等级:65g/包 批号:2019.04.01)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深圳市南山区美臣佳优多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泡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士达双层夹心蛋糕-巧克力味(型号规格等级:180克(5枚入) 批号:2019.05.10)检出丙二醇超标;深圳市福田区信家进口优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尾尚品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小乌梅(型号规格等级:400克/包 批号:2019.03.28)检出苋菜红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加工食用菌和藻类中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应≤0.5g/kg;蜜饯凉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应≤0.5g/kg;蜜饯凉果中苋菜红应≤0.05g/kg;在糕点中丙二醇应≤3.0g/kg
蜂产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禁用药物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蜂产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禁用药物。其中4批次蜂产品检出诺氟沙星,分别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嘉丰园商场销售的蜂蜜(型号规格等级:700克/瓶 批号:2018.06.03)、深圳市惠美家百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枇杷蜜(型号规格等级:400克/瓶 批号:2019.04.10)和油菜花蜜(型号规格等级:400克/罐 批号:2019.04.10)、深圳市南山区登良百货商场销售的多花种蜜(型号规格等级:500克/瓶 批号:2019.04.03)。4批次样品均由标称为江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
诺氟沙星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还有1批次蜂产品为深圳市兴昌宏投资有限公司布吉分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华茂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结晶土蜂蜜(型号规格等级:1千克/盒 批号:2019.03.11),该样品检出嗜渗酵母计数不合格。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嗜渗酵母计数应不超过200CFU/g。食用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蜂蜜易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
2批次样品检出霉菌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糕点和1批次饮料检出霉菌超标,分别为:深圳市宜家鲜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浆【浓香原味】(型号规格等级:200克(内装8小包)/包 批号:2019.05.02);南山区新永兴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宏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米糕(熟粉类糕点)(型号规格等级:225克/包 批号:2019.06.03)
霉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在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的霉菌应不超过50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糕点中霉菌应当≤150CFU/g。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可造成人体内分泌紊乱、免疫抑制等问题。
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佳惠万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川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安堂十全酒(植物浸泡露酒)(型号规格等级:35% vol 125ml/瓶 批号:2017.02.17)、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双合合万家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青岛裕旺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卡本妮红葡萄露酒(型号规格等级:8%vol 750ml/瓶 批号:2018.06.28)。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产品明示执行标准《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酒类的品质及口感,此外由于产品实际酒精度与明示指标不符也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骗行为。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深圳市龙华区绿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肇庆海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泰完美” 生榨椰子汁(型号规格等级:420ml/瓶 批号:2019.05.27)检出蛋白质未达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xxgk/qt/qtrsxx_1/xzcf/scjd/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