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9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和饮料3类食品282批次样品,不合格18批次,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7批次,饮料不合格8批次。
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五成以上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产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55.6%,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3批次食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分别为:
南宁市惠客城超市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壮乡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心上碗·柳州螺蛳粉”, 宾阳县盛世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朝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水哥小龙虾味螺蛳粉”,宾阳县盛世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朝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水哥麻辣螺蛳粉”,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铁分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美哆哆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怀螺香方便螺蛳粉”,宾阳县宾州镇源丰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玉林市金羊饮料厂生产的“菠萝味风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铁分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柳州之味螺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之味螺柳州螺蛳粉”,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佛子岭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合味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覃记?柳州螺蛳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宾阳县宾州镇郑贰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莹天然矿泉水”,宾阳县宾州镇郑贰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莹天然矿泉水”,南宁市康生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康生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将軍山泉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本次监督抽检发现6批次方便食品和1批次饮料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方便食品样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3批次饮料样品存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情况。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所致。
3批次食品检出蛋白质不达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蛋白质不达标,分别为马山县家家谊超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冠峰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又好中老年麦乳精”、“牛奶加钙麦乳精”、“好又好牛奶加钙麦乳精”。
蛋白质属于品质指标,是衡量冷冻饮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次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饮料样品中蛋白质含量要少于规定值≥3.2g/100g,只检出2.24g/100g。产品中蛋白质来源于含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或者为降低成本故意降低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
2批次食品检出铅超标
有2批次食品检出铅超标,分别为宾阳县黎塘镇百姓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龟苓膏粉”,南宁市隆鑫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山水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果茶”。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铅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损伤风险。《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和调味茶》(DBS 45/006-2013)规定代用茶铅(以Pb计)≤2.0mg/kg。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和1批次方便食品样品存在铅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2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有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存在二氧化硫超标的情况,分别为广西壮姑娘投资有限公司南宁琅东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由桂林鑫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桂花干(代用茶)”,阳朔县城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奇珍缘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代用茶)”。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为增加原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或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另外,还有1批次宾阳县日日通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吉米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香奶茶(茶饮料)”,不合格项目为咖啡因,检测结果为18.6mg/kg。
咖啡因是一种黄嘌呤生物碱化合物,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能够暂时的驱走睡意并恢复精力,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有咖啡因成分的咖啡、茶、软饮料及能量饮料十分畅销,因此,咖啡因也是世界上最普遍被使用的精神药品。《茶饮料》(GB/T 21733-2008)中规定调味茶饮料咖啡因含量要≥35mg。咖啡因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原料进行生产,或者为降低成本故意降低含咖啡因原料的比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宁、桂林、柳州、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