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第37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7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重金属超标,为:标称上海家乐福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瓣(代用茶)(规格型号:100克/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7/3)检出铅(以Pb计)超标,检出值为6.3mg/kg
铅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金属元素,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铅在茶叶中的限量为≤5.0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标称上海聚香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老姜暖暖茶(规格型号:30克(3克×10包)/盒 生产日期/批号:2019/06/11)检出二氧化硫超标,检出值为295mg/kg。
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通常是指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无机亚硫酸盐残留的统称。考虑到本底带入的因素,行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GH/T 1091-2014标准,其中规定:代用茶中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100mg/kg。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上海梦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杂粮蛋糕(燕麦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07/04),该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