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宁波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查获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晨源辣木叶代用茶”903盒、已拆包的“辣木叶代用茶”200袋。
经查明,当事人将标注生产日期分别为“2016/09/28”和“2016/12/28”、标注保质期为18个月的晨源辣木叶代用茶拆除包装后,将辣木叶代用茶从包装盒中取出,用打码机在未使用过的辣木叶代用茶纸盒上打上新的生产日期,然后将上述取出的辣木叶代用茶装入重新打上生产日期的纸盒,并以25元/盒的价格重新对外销售,总货值达22741.5元。
“我们对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快速脚踏封口机、打码机、红外收缩包装机各1台,同时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9.57万元。”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要辨别改过生产日期的食品首先要看日期痕迹,字体纤细成点状的一般为原厂家所打日期。此外,原厂食品包装紧凑袋子较新,而过期食品包装袋破旧有褶皱,有的还会漏气,需注意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