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2日讯 馒头中非法添加甜蜜素、芋艿中焦亚硫酸钠超标、蔬菜中超量使用农药……9月11日,省高院通报近5年来我省法院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通过发挥司法引领和规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965件,审结1948件,生效判决被告人3139人。审结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395件,约占71.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553件,约占28.4%。总体案件数量稳中有降,恶性案件较少发生,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地沟油、问题胶囊等案件基本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