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在江苏省13个地市,随机抽取月饼样品34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泰州市欧德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丹徒区辛丰香逸食品厂生产的广式椒盐味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0.5g/kg。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