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12类食品共16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高新园区百果园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板筋(65克/袋、醇牛坊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省吉润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草莓(冰棍)(55克/袋)、绿豆沙(冰棍)(55克/袋)、小奶油冰棍(50克/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春市澳珍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哈密瓜味冰棍(405克(10支装)/袋、佳淋盛品商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了食品受生物性污染的程度,食品受污染越严重,菌落总数越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于冷冻饮品打开包装后要尽快吃完,如果没有吃完,贮存于冰箱中也不要时间太长,避免细菌感染。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有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吉林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卫星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泊乐商贸有限公司为进货来源的鲜鸡蛋(净含量:430g/盒、规格:10枚+2枚)、鲜鸡蛋(规格:15枚、净含量:600g/盒),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洛城店销售的标称长春耘垦牧业有限公司为进货来源的鸡肝,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替米考星(Timicosin)是20世纪80年代开发的半合成大环内酯类畜禽专用抗生素。《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替米考星在鸡肝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0μg/kg。长期食用替米考星残留量超标的动物食品可能会增加健康风险。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沃尔玛销售的黄花鱼、偏口鱼检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分别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长春重庆路分店销售的黄花鱼(计量称重)、偏口鱼(计量称重),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挥发性盐基氮(TVB-N)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此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特别是蛋氨酸和酪氨酸,营养价值将大受影响。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酒类检出不合格,分别为辉南县朝阳镇爱家购物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辉南县山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籴酒(500mL/瓶);吉林省淘江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长白山森野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山葡萄酒(720mL/瓶、贺彩商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通化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通化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