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的不合格产品中,涉及1家生产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余县富华精制大米加工厂生产的米香粘大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米香粘大米进行监督抽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所检测,所检项目中镉(以Cd计)超出国家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Z0219-010210230)。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大米共生产800KG,至检查当日,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食品。至案发止,上述批次米香粘大米均以零售方式销售完毕,无法进行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