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通告,公布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果制品、食糖、糕点三大类。
通报显示,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糕点等7类食品,共计657批次样品。
水果制品检出重金属、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水果制品检出重金属、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其中,广州美芝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伴酒话梅、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茂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肉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毒物,具有蓄积性,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明确了铅在该类食品中的最大允许限量为1.0mg/kg。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可能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生产设备、包装迁移造成。
还有,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朝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生产的紫薯棒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中的霉菌应不超过50CFU/g。蜜饯中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另外,广州美芝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丝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一种毒性低的化合物,可溶于水中。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则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硫磺、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等含硫添加剂;过程控制不严或超限量使用;原料带入:使用硫磺熏过的原料也可能带入二氧化硫残留等。
食糖检出色值、总糖分等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食糖有4批次,分别为:惠来县佳利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检出蔗糖分和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家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华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分装)、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精制砂糖检出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鲜当家连锁超市(汕头)有限公司海霸王分店销售的标称汕尾乐天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检出总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白砂糖》(GB/T 317-2018)中对其理化指标有严格的要求,蔗糖分的限量要求为≥99.8%(精制)、≥99.7%(优级)、≥99.6%(一级)、≥99.5%(二级),还原糖分限量要求为≤0.03%(精制)、≤0.04%(优级)、≤0.10%(一级)、≤0.15%(二级),色值的要求为≤25(精制)、≤60(优级)、≤150(一级)、≤240(二级)。而《红糖》(QB/T 4561-2013)中规定红糖的总糖分要求≥90.0%(一级)、≥85.0%(二级)。
除上述食品外,还有中山市古镇海之都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番禺区龙乡食品厂生产的海苔杏仁饼,该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对糕点、面包的过氧化值的有关规定为≤0.25g/100g。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