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其中,有1批次临高江南市场王月影摊位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还有1批次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金花鸡鸭摊销售的老母鸡,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1批次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该类药物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此外,还有1批次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乌鸡,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