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6类食品54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巫溪县文峰镇我的家生活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巫溪县新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卤牛肉,重庆市天星寨粉葛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葛粉,重庆市江津区晨旭饮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清凉薄荷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有2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重庆雅轩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薄荷糖,重庆市燕之娇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小米辣。
二氧化硫、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等是有效的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食品加工生产中的应用由来已久,日常检测时以二氧化硫残留量作为判定依据。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的主要原因是厂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亚硫酸盐(含硫磺)对产品进行熏蒸或者浸泡,其目的既可以降低虫害,延长保存时间,又可以保持产品鲜艳的色泽,防止产品发生褐变。人体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会在体内转变成硫酸盐,由尿液排出体外,因此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大量摄入二氧化硫超标的食物,易出现头晕、呕吐、腹泻、全身乏力等,严重时会伤害肝、肾等脏器。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有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分别为重庆康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优质西芹,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仔)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芹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若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丰都县海秋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