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任务502批次,涉及糕点、调味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及膨化食品和罐头等8类食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糕点3批次,调味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华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有提子老面包酸价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苏州江星路店销售的标称苏州斯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提子老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3批次食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有3批次食品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铜山区惠佳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丽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肉松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京口区农家汇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升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油辣椒,天宁区青龙岳满世纪华联超市连锁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凤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还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新吴区比尔特福南北货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玄武区进香河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毕甫海销售的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象山分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对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不必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包括氧氟沙星在内的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长期食用氧氟沙星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可能会造成部分人体敏感菌群会受到抑制或杀死,从而使人体内微生物群的动态平衡被破坏,损害人体健康。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蛋糕检出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调味品检出重金属超标,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分别为天宁区青龙范良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无锡利男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列巴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丹阳市云阳镇李记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兴化市懒夫人食品调料厂生产的白胡椒粉(其他固体调味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海安润郭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东台市天海食品厂生产的醉蟹,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