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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抽检发现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蛋糕、卤肉肠、小麦粉、风味饮料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8
核心提示:8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生物毒素等问题。
   8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生物毒素等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2批次蛋糕检出丙二醇超标,分别为浚县卫贤镇家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蒸蛋糕(乳酸菌味)、1批次蒸蛋糕(奶香味)。

  还有洛阳市洛龙区小苑卤味源销售的1批次卤肉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8mg/kg;南阳市卧龙区大强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百动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百动源真趣苏打水风味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11g/kg;菌落总数超标。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丙二醇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或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还有1批次小麦粉检出生物毒素超标,为舞钢市王艳敏粮油店销售的标称西平县嫘祖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

  根据《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大麦、小麦、麦片、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限量指标为,1000μg/kg。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谷物霉变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污染粮食和动物饲料最为广泛的天然毒素之一,在潮湿的环境下,被霉菌污染的大麦、小麦、玉米、燕麦中可能会产生较多的DON。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

  此外,还有商丘市睢阳区郭凤玲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超标。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超标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了腐霉利而且尚未达到安全期所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洛阳、平顶山、新乡、鹤壁、南阳、商丘、驻马店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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