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代清华销售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天津市东丽区福喜顺食品销售中心(代清华)销售的南瓜子产品
(一)产品名称: 南瓜子(抽样单编号:GC19120000110730 197,购进日期:2018-5-20,抽样数量: 5公斤),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代清华经营的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有两件(5千克/件)南瓜子与抽检不合格南瓜子为同一批次,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采取扣押强制措施(津市监丽稽实强〔2019〕15号)。经查,当事人购进25公斤该批次南瓜子,向抽检单位(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五十八站)售出5公斤,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10公斤,其余的10公斤该批次南瓜子于2019年6月25日被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三)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以上产品已全部被市场消化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