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抚州市某保健服务中心在仅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甲壳胺等保健食品。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外张贴的广告中发现,当事人宣传甲壳胺等保健食品能够治疗中风后遗症偏瘫、颈椎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胃病、痛风等,已构成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和虚假广告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通报,在今年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共查办虚假宣传等案件53件,罚没款42.36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户。
在此次行动中,抚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商务局、卫健委等12个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09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85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84个,检查“保健”类店铺323个,检查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59个。
同时,该局完成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集中约谈,并对全市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保健品业户、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展自查,立即进行整改。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一方面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虚假宣传的能力;另一方面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