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扬州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都区邵伯镇一家出售20袋不合格藕粉的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8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
2018年9月3日,抽检机构对这家超市经销的某品牌无糖纯藕粉进行了抽检,并于9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所检项目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判定上述食品不合格。2018年10月25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当日送达这家超市,超市的行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无糖纯藕粉是超市2018年7月19日从广陵区一家食品贸易商行购进的,共购进20袋,购进价29元/袋,零售价34.90元/袋,货值计698元。截至案发之日,上述无糖纯藕粉已销售完毕,共获利118元,违法所得计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