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酒类,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2批次,涉及2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昌黎县军昌粉丝厂生产的粉条、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239mg/kg、210mg/kg。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