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3批次淀粉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尚志市宝兴果菜批发广场关键豆腐摊床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和氏淀粉制品厂生产的肥羊粉(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6)、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胜利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粉皮(肥羊粉)(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14)、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秦家冷面加工部生产的马铃薯粉条(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1-22)。
铝的残留量超标主要是生产环节控制不严,超限量使用了含铝添加剂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俗称明矾,为含铝添加剂,常作为食品的膨松剂,稳定剂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膨松剂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