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曝光了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老北京槽子糕、财神糕。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4类食品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其中,1批次绍兴市柯桥区齐贤每日惠超市销售的标称绍兴市柯桥区兰亭美加香食品厂生产的老北京槽子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指一系列化学食品添加试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食品内微生物的繁殖,继而达到延缓食品腐烂,加长食品保质期的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长期食用含防腐剂这一类食品,容易对身体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还有1批次诸暨市城北喜多福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诚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财神糕,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 2015)规定糕点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5mgKOH/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贮存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