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0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共4类食品101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其中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防腐剂之和超标,不合格产品为:成都海锐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汉市佳华泡菜厂生产的 “南槐泡豇豆(酱腌菜)” ,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不合格。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老坛泡仔姜”也检出同样问题。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该项目不合格,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所致。
此外,还有1批次肉制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为:标称由成都市彭州刘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香辣牛肉”。成都市彭州刘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对判定标准提出异议,经调查审核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