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18批次不合格食品。据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等7类食品409批次样品。
近八成不合格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4批次样品检出的是食品添加剂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八成。
其中,5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城口县鸽南强强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果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话梅(规格型号:180克/袋 生产日期:2018-09-26)、梁平区文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梅子(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12-11)、邓左洪销售的标称重庆川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宾馆专用)(规格型号:500克/包 生产日期:2018-09-07)、江北区焦文春食品店销售的话梅(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09-30)、云阳县小罗土杂店销售的干竹笋(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9-01-03)。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1g/kg,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35g/kg,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2 g/kg。
2批次样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样品分别为: 璧山区光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麻饼(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11-14)、彭水县李世贤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乐贝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唱片(烘烤类糕点)(规格型号:90克/袋 生产日期:2018-11-07)。
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广泛用于肉类、鱼类、蔬菜、水果、饮料类、糕点类等的防腐保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应超过0.5g/kg。
2批次蛋糕分别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为:秀山县爱心园蛋糕加工坊销售的七分蛋糕(生产日期:2018-12-03)检出铝的残留量1.68×102mg/kg;奉节县杨三霞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宜昌三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水果蛋糕(规格型号:称重 生产日期:2018-11-17)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3.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在油炸面制品、焙烤食品的加工中起到膨松剂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按规定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别为:垫江县天鸽酒水配送中心销售的散装白酒(规格型号:散装 52%vol 生产日期:2018-12-01)、渝北区万泉汇酒坊销售的高粱酒(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2018-07-15)、忠县平飞白酒经营部销售的高粱酒(52%vol)(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2018-12-26)检出甜蜜素;璧山区李环伦干鲜店销售的红薯粉条(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12-09)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巫溪县郭春喜糖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鹤壁紫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花生(规格型号:计量称重 生产日期:2019-01-08)检出二氧化硫残留。
海椒面、花椒检出铅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铅超标。分别为:沙坪坝区赵容副食店销售的海椒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2019-01-27)、杨弟高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花椒(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11-26),铅(以Pb计)检出值分别为34.5mg/kg、5.70mg/kg。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香辛料中铅(以Pb计)限量值为≤3.0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江津区石门镇袁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隆昌桐联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规格型号:780ml/瓶 生产日期:2018-02-26)检出氨基酸态氮未达标;巴南区邮够副食店销售的葵瓜子(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2018-12-01)过氧化值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