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4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10月份原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顺德区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分类均为食用农产品,共抽检了46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水产品、蔬菜两大食品亚类。经检验7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22%。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本次检验项目、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详见附件。佛山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1)朱桂津销售的基围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周绍华水产店销售的花蟹,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3)莫壮才销售的老虎斑(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4)梁桂芬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4)谢育红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5)吴莹心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6)顺德区容桂颜新华蔬菜档销售的黄瓜,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