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0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发布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3期),共抽检食品样品171批次,不合格2批次。
②产品标准号的年代号标示错误
③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表达单位标示错误
④生产日期另外加贴,不符合GB7718-2011中4.1.7.1条。
⑤QS标志使用错误。║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酒类1批次、糕点7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调味品1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饮料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食用植物油3批次、液体乳104批次(其中巴氏杀菌乳38批次、调制乳15批次、发酵乳51批次)及原料乳3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宁波高新区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威夷果(210g/袋、生产日期20190118),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宁波郭巨海婆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对虾干(250g/袋、生产日期20190121),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③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表达单位标示错误
④生产日期另外加贴,不符合GB7718-2011中4.1.7.1条。
⑤QS标志使用错误。║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