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后,再投放到市场销售。近日,厦门湖里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这家企业位于湖里区长岸路。殿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日前对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时,其仓库内有两名工作人员正手持喷码机,对一批馅饼、酥饼、麻薯、凤梨酥的包装盒进行生产日期喷码操作。
“当时我们发现,这两名工人周围都摆放有大量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上述食品,还有1瓶稀释剂,5瓶打码机专用墨水。”执法人员说,异常情况立即引起他们的警觉。
通过调取该企业的生产记录及相关进销台账,执法人员发现,上述4款食品均非该企业自行生产,而是三四天前从龙海购进的。而且,这些食品的包装盒上原本的生产日期均已临近保质期,却被该公司擦除,并打上了新的生产日期。面对确凿的证据,经营者承认,为贪图利益而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当场扣押涉案食品,并立案调查。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该企业违法货值700余元。由于违反《食品安全法》,构成了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违法行为,该企业被处没收涉案食品及操作工具,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