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2大类食品340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曝光了11批次问题食品。其中,2家永辉超市销售的食品上黑榜。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 永辉超市销售的螃蟹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螃蟹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和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均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还有2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检出毒死蜱不合格;厦门市同安区罗鲜生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检出腐霉利不合格。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5mg/kg。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另外,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南门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3日)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三元百姓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检出铅(以Pb计)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农业部,原卫计委2015年第11号公告规定,豆芽生产经营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鱼皮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泉州市泉港万家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安溪县城厢龙城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厦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
葱头油、蒜头油中检出抗氧化剂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调味品中检出抗氧化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分别为: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轩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产的葱头油和2017年10月29日生产的蒜头油。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是一种易溶于脂肪的抗氧化剂,能阻止或延迟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TBHQ可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方便米面制品、月饼、饼干、等食品中使用,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以油脂中含量计),调味品中不得使用。
永辉超市销售的花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花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05g/k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