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4月27日讯 省农业农村厅消息,4月26日,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楼804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了关于对鱼台县鹤鸣化肥经营部等38家经营者的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情况报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形成如下评审结论,28家经营者当中,有10家不合格。
不合格经营者为:邹城市田黄镇农业科技咨询服务部、邹城市泽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邹城市昊德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华科农资销售有限公司、济宁市通达化工厂、济宁任丰农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康利分公司、济宁市祥民农资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丰乐农资经营中心、金乡县羊山镇占良农资部、泗水县泗张镇田园农资经营部10家。
其余28家经营者均合格。
现将审议合格的经营者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联系电话:0531-67866150,67866156(传真)
电子邮箱:ZZYGL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