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鄞州警方获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会同云龙派出所摧毁一销售假酒团伙,抓获并刑拘涉案人员3名,查扣假酒40余箱,涉案金额40万余元。
去年12月,治安大队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在微信上以市面价对折的价格购买了一批“名酒”,后经第三方鉴定为假冒产品。
经过连续多月的调查取证,警方摸清了以陈某为首、沙某和陈某烈为成员的家庭式销售团伙的活动规律和仓库窝点。随后,治安大队会同云龙派出所开展收网行动,在象山县丹城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在嫌疑人车库查获假酒40余箱。
审讯中,在民警出示大量证据后,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住在贵阳的上家姜某。办案人员赶往贵阳后发现,姜某因牵涉其他案件已被河南南阳公安机关逮捕,办案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南阳。经过对姜某的审讯,初步查清了陈某和姜某之间销售“名酒”的事实。
经查明, 2014年以来,陈某多次从贵州购买不同年份的“名酒”,并伙同沙某、陈某烈进行销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