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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奶茶中吃出蟑螂 小伙向店家讨说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嘉善新闻网
核心提示:4月18日下午,朱先生在浙江嘉善县城亭桥南路和中山路路口的一家奶茶店买了三杯奶茶,随后就去县城的一家网吧上网,边上网边喝其中一杯奶茶,喝奶茶过程中忽然像是吃到了什么东西,随后就吐了出来,仔细一看,是一只小蟑螂。隔了十来秒,朱先生直接呕吐了,当天吐了有三四次,拉肚子也拉了两次。
  很多人喜欢喝奶茶,市民朱先生最近因为一杯奶茶却很郁闷,喝了奶茶后他又吐又拉。
 
  4月18日下午,朱先生在浙江嘉善县城亭桥南路和中山路路口的一家奶茶店买了三杯奶茶,随后就去县城的一家网吧上网,边上网边喝其中一杯奶茶,喝奶茶过程中忽然像是吃到了什么东西,随后就吐了出来,仔细一看,是一只小蟑螂。隔了十来秒,朱先生直接呕吐了,当天吐了有三四次,拉肚子也拉了两次。
 
  朱先生也找到了奶茶店负责人,奶茶店方面愿意按照行业内的规定,以一赔十,一单是20元,赔200元,朱先生没有同意,要对方到官网发公开道歉信。双方协商没有结果,两人后来又加了微信再次协商。朱先生说,既然店家做不到公开道歉,那就付自己去医院的检查费加精神损失费共5000元。店家认为,朱先生这样的要求他们无法接受。
 
  对于这起消费纠纷,记者也咨询了县消保委。县消保委秘书长费建忠说,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受到损失后,可以要求以一赔十,不足1000元就赔1000元,这也就是经常说的惩罚性赔偿,但这是有前提的,就是经营者要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依然卖给消费者,就适用惩罚性赔偿。
 
  朱先生最后表示,自己不要钱了,就要求店家公开道歉,在公开的微博、公众号上发布道歉信。记者也将朱先生的诉求转告店家,但对方表示,不愿再接触协商。
 
  对此,如果市民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应对呢?县消保委秘书长费建忠说,作为消费者,如果和店家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另外,作为经营者,也要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积极和消费者协商处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商家也要加强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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