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河北省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了4批次不合格样品。据悉,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4大类,共抽检样品236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两家学校的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来自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本部第三食堂的红薯粉条(生产日期/批号:2017/11/11)、来自河北宁晋中学晶龙校区的标称南和县三亮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粉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4/6),铝的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350mg/kg、245mg/kg。
粉条中的铝主要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明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膨松剂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还有,杨卫斌(文安县赵各庄镇李各庄)销售的标称张硕(文安县西关)生产的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18/7/3)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出值为144.6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另外,海港区老船夫海鲜餐厅的海皮皮虾(活)(生产日期/批号:2018/5/13)检出镉(以Cd计)超标,检出值为4.8m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3号)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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