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原鹤壁市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全市已完成的10批次经营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
(食品经营环节)
2.该经营企业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其它处罚。 | ||||||
10 | 羊蹄(生) | 2018.11.6 | / | 鹤壁市淇滨区建国牛羊肉批发店 | 克伦特罗 | 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