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校园食品安全牵动人心。日前,《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力争年底实现“零事故+全覆盖”目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不发生一般以上食品中毒事故,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100%。
3月16日,国务院食安办在北京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起草《方案》,经过多番征求意见和修改于3月27日印发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我市自加压力,把国家要求的相关目标提高到‘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和明厨亮灶全覆盖’,充分彰显了我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决心与信心。”
据介绍,围绕总体目标,《方案》提出了包括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应急舆情处置引导、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7项具体行动措施,着力整治校园食品安全。
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方面,《方案》明确各级食安委要适当增加校园食品安全在“治理餐桌”评价体系中的分数占比,并将相关结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
“接下来,各相关部门将启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向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式整改。”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学校及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将成为坚决取缔的对象,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
《方案》提出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政法、教育、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在行动中的各项分工,要求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主要食材品种100%纳入电子化追溯体系。卫健部门将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