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7期、第11期、第13期、第15期,2019年第5期),涉及无锡市7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其中,《通告》(2019年第5期)涉及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枣花蜂蜜,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经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枣花蜂蜜共进货13瓶,除抽样样品外剩余已销售完毕。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展开召回工作,经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核实,未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枣花蜂蜜运输、储存不符合保存要求,抽检时该批次蜂蜜外包装完整封闭,不合格原因由生产环节造成,不予立案。同时向“枣花蜂蜜”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抄告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