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了10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大类。其中,7批次不合格样品被曝光,全部为餐饮食品。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样品有油饼、油条,均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忻州师范学院东区食堂加工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年11月6日)、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加工的油饼(生产日期2018年11月7日)、忻州市忻府区三羊开泰饭店加工的油饼(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7日)和油条(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7日)、太原市迎泽区二平面食馆加工的油饼(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和油条(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太原市迎泽区老六小吃店加工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5日),不合格样品铝的残留量检出值在407mg/kg~960mg/kg之间。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